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保障体系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行业自我监督机制,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百姓用药需求和公众健康。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01
遵守政策法规,接受监督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市场、药品监管、医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照章纳税,依法用工,自觉服从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02
保障用药安全,提供专业服务。全面落实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抵制非法采购及回购销售,保障患者用药质量。积极开展药学服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标准化专业服务路径,指导患者合理使用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03
贯彻医保规定,抵制骗保行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费用的审核机制,杜绝串换药品、超量开药、代刷医保、违规售药等行为,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04
建立自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药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部各项业务及行为自律制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抵制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05
坚持诚信经营,创建诚信品牌。严守商业信用,严格履行医保协议,不经营假劣药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夸大、欺诈等行为诱导、诱骗消费。保守消费者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强化诚信意识,创建诚信品牌,维护行业信誉。
06
遵守诚信公约,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企业诚信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恪守诚信公约,严格践行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社会公益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诚信经营承诺的监督和批评。
发起倡议企业名单: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