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要闻速递
01
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
7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作出部署。《规划》提出,到2030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基层防病治病、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我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引领地位进一步巩固,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为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打下坚实基础。
02
2026年医保目录形式审查名单公布
7月1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按程序对有关药品审查结果进行了复核和结果修正。在2026年目录调整申报阶段,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800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64个,最终601个通过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91%。共收到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材料62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2个,最终58个通过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94%。
03
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7月14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主要是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纳入国家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继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集中采购。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并建设基础设施工程、逐台按程序获得注册的设备(主要是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暂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PET/MR、PET/CT、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和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纳入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购置资金投入量大、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其他医用设备逐步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集中采购。国家和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医用设备,由市地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本着稳妥审慎、先易后难的原则,拟定集中采购目录,组织集中采购。
04
安徽:发布《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 年)》
7月14日,安徽药监局发布《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 年)》,全面部署全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作,推进中药饮片生产过程合规、提质增效、品牌升级,推动实现“皖药饮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稳步提升。该行动计划立足安徽中药资源和产业大省实际,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从三个维度明确了16项重点任务,并同步细化分解为28条具体举措。
05
浙江:《关于进一步深化药品经营监管改革促进药品零售连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7月6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药品经营监管改革促进药品零售连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若干举措》共五个方面十七条。在优化许可方面,制定了鼓励兼并重组、优化定点准入、优化经营规范3项具体措施;在改革赋能方面,制定了规范调剂、规范远程审方、优化网售模式3项具体措施;在推动转型方面,通过支持批零一体、支持处方流转与医保统筹支付、鼓励多元化发展、助推数字化转型4项具体措施;在促进合规方面,提出夯实基金使用管理责任、推动有序经营、规范药学服务3项具体措施;在保障安全方面,通过强化履约管理、加强信用管理、强化协同监管、加大行刑行纪衔接4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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