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政策
01
3月23日,上海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印发《上海市药品全品种全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及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方案》,其中规定,4月1日起,除中药饮片等特例外,所有在产品种必须完成赋码激活及数据上传;7月1日起,全市批发、零售、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实现全品种扫码追溯。
02
3月25日,山东药监局发布《2026年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部署开展2026年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工作。明确了2026年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目标、检查类型、时间安排等内容,重点锁定集采中选、无菌植入、医美、辅助生殖、创新器械为重点检查对象。明确自 2026年11月1日起严格按新规开展检查。
03
3月24日,海南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促进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允许同一法人主体申办批发及零售连锁总部,共享仓储与质量体系;新开办批发企业须配置现代物流自营仓库;现有企业需在 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要求 2026年6月底前实现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
04
3月23日,西藏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管理的通知》,明确跨省增设异地库或委托储存的资质要求,强调注册地人员必须在岗履职,防止“空壳”运营。
医保政策
01
3月23日,广西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中医针具类耗材集采结果执行工作,明确采购量分配、货款结算及配套监测要求。
02
3月27日,广州医保局《关于公布实施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规范整合并公布放射治疗类、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卫健政策
01
3月30日,广东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全面提升政策影响力与区域协同效能,促进药械研发与临床应用有机闭环,强化全流程管理与服务保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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