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全国医药行业
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为创新药发展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支持。医药合同销售组织作为发展全流程中商业化服务的重要环节,医药行业对其创新营销服务能力的要求和期待与日俱增。
同时,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加大力度推动创新医药医疗解决方案的商业化健康发展,汇聚合规高效的商业化服务资源,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医药合同销售组织的整体能力提升。经研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织开展2024全国医药行业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征集,总结并推广创新典型经验,推动医药合同销售组织能力全面提升。相关征集和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01|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国内注册的与医药行业相关的法人单位,聚焦在为制药企业或创新药械企业提供营销推广服务的组织。该组织在和药企的商业化合作中通过其优秀的专业医学能力、数字化运营能力、营销模式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实现卓越成果,如:成功营销策划、创新药械上市支持、产品生命周期高效维护、数字化营销服务等。旨在展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中的实践经验及成功案例。
2.申报案例类型主要包括:
成功/创新营销服务案例:取得成功或创新成果;
联合营销卓越案例:与药企联合营销或良好互动提高效率;
成功数字化服务案例:通过医药数字化营销、互联网医疗等方式获得营销成功;
产品营销成长案例:快速获得一定营销规模成长的成功案例。
所报案例需具有真实性、创新型、显效性、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等特点。
02|申报企业类型及方式
1.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营销发展类
申报方式:药品流通企业自荐或药企推荐,至多推荐三家。
2.独立医药合同销售组织(CSO)创新营销发展类
申报方式:药企、药品流通企业、医药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荐,每家企业至多推荐三家。
3.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创新营销发展类
申报方式:药企、药品流通企业、医药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荐,每家企业至多推荐三家。
03|申报材料
1.2024全国医药行业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见附表1)。
2.2024全国医药行业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企业综合能力评估表:自荐方或推荐方客观真实评估申报企业的综合能力情况,根据每项能力描述内容的匹配度在0-5分之间进行勾选(见附表2)。
3.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展示材料(形式不限):详细描述企业创新营销案例的特点及取得的成果,确保企业创新营销案例内容真实、具体、完整,提交案例形式不限(文字内容不超过5000字,PPT内容不超过5个页面,视频内容不超过5分钟)。
04|活动流程
01
企业申报
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说明:秉承自愿申报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02
协会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5日
说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严格审核和筛选报送资料,确保申报资料完整、规范。
03
专家评审
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31日
说明:针对初审合格的案例,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04
结果公示
时间:2024年9月13日
说明:根据协会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现场评审的结果计算总成绩,评审结果在2024医药流通创新大会及协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在会上表彰。
05|其他说明
1.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解释权归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2. 联系方式: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联系人:马银萍 18021282986
刘 颖 13122149909
申报邮箱:xxb@capc.org.cn
附件1: 2024全国医药行业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申报表
附件2:2024全国医药行业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自荐/推荐企业综合能力评估表
附件3:创新药械商业化案例展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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