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关于征求《零售药店育龄女性避孕药品药学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育龄女性对于避孕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从长效避孕方法的持续优化,到紧急避孕措施的及时应用,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女性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零售药店作为我国医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向育龄女性提供药品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育龄女性获得药品的可及性需求。
为规范零售药店对育龄女性的药学服务行为,提升零售药店药师的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织行业内专家编制《零售药店育龄女性避孕药品药学服务规范》,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欢迎业界人士积极参与意见反馈。
附件:1.《意见及建议反馈表》
2.《零售药店育龄女性避孕药品药学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1 附件2